
吴青峰著作权案刑事一审胜诉
吴青峰著作权案刑事一审胜诉。吴青峰主要的无罪理由之一,是因法官认为,依据林暐哲的委任律师黄秀兰证词,被告吴青峰与林暐哲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会面前,就词曲版权授权合约已经达成不再续约的协议。
吴青峰著作权案刑事一审胜诉1
据台媒,15日,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吴青峰著作权案刑事一审胜诉。据悉,吴青峰于2019年4月至9月公开演唱已授权“林暐哲音乐社”的著作,随后林暐哲以合约期内违反著作权法为由将吴青峰诉至法院。
吴青峰在开庭时表示,自己与林暐哲合作十多年,无条件信任对方,林暐哲却以提刑、民事诉讼争夺他的创作,对此他感到十分痛心。
金曲创作歌王吴青峰遭恩师林暐哲控告违反著作权法,未经授权即演唱《歌颂者》等歌曲,吴青峰遭台北地检署起诉后,台北地院法官认定,吴青峰原本的确将词曲著作交由林暐哲管理,但 2018 年 10 月吴青峰已表明不续约,林暐哲在得知吴青峰要发行专辑时传 LINE 说:「你即将自己做」,更可证明双方已不续约,吴青峰没有违约,今(15日)判吴青峰与他所属的 「哈里坤的狂欢」公司无罪。
吴青峰主要的无罪理由之一,是因法官认为,依据林暐哲的委任律师黄秀兰证词,被告吴青峰与林暐哲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会面前,就词曲版权授权合约已经达成不再续约的协议。
此外,法官依据吴青峰与林暐哲于签署终止合约同意书后,2018 年 12 月 8 日林暐哲与吴青峰所互传如下之通讯软件 LINE 讯息,林暐哲提到「刚刚马姐(即环球公司 总经理马丽华)打给我「说阿翔(即吴青峰助理)打给他」,最重要的关键一句是,林暐哲在给吴青峰的 LINE 提及:「12 / 31 之前,这些转移的对象都会知道你即将自己做」。
法官据此认定,如果当时双方还没解约,吴青峰若要自行发行实体专辑,仍需就词曲版权部分取得林暐哲的`公司授权,也就不可能如林暐哲所传送讯息中所称「你即将自己做」,加上律师黄秀兰证词等相关事证,法官认为,吴青峰并没有犯罪。
本案是吴青峰遭恩师林暐哲控告违反著作权,台北地检署认定吴青峰涉嫌重大将他起诉,检察官指控吴青峰 2008 年 8 月与「林暐哲音乐社」签订创作词、曲版权授权合约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青峰所创作的词曲等音乐著作,专属授权「林暐哲音乐社」,若没在合约届满前 3 个月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反对,合约自动延长 1 年。
吴青峰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续约,但林暐哲 2019 年 4 月 2 日、4 月 9 日以存证信函告知青峰因未在合约届满前 3 个月前反对,旧合约仍有效,林指控吴青峰却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9 月 6 日公开演唱已授权林暐哲音乐社的《歌颂者》等歌曲,已违反著作权法,台北地院今判吴青峰无罪,检察官仍可上诉。
吴青峰著作权案刑事一审胜诉2
据悉吴青峰被控诉在2008年与林暐哲方面签订了合同,约定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签约期间吴青峰创作的词曲等音乐著作版权都属于林暐哲音乐社。吴青峰在2018年10月26日以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不续约,林暐哲在2019年4月2日、4月9日以存证信函告知青峰因未在合约届满前3个月前反对,双方仍有合约,吴青峰在演唱会上唱的歌违反了著作权法。
据悉从5月11日,吴青峰与林暐哲争著作权案件就开庭过,起因就是林暐哲起诉吴青峰违反著作权法,称吴青峰在调解的时候骂林暐哲与律师陷害自己。吴青峰斥责林暐哲不择手段来抢版权,就连2017年苏打绿休团也是林暐哲逼迫的。林暐哲还一度要让吴青峰单飞,但吴青峰拒绝了。
吴青峰后来也发出了长文,称自己跟林暐哲合作十多年无条件信任对方,努力创作累积500件作品,这些作品都是历经伤痛写出来的,结果对方剥夺了自己的创作。林暐哲不仅仅想要苏打绿过去的歌曲授权,还想要未来的歌曲授权,这实在是非常可恶。
吴青峰称林暐哲这两年给自己发了无数书状,唱自己写的歌还要被告,自己当然要力争到底。对于林暐哲吴青峰曾表态于情于理都毫无亏欠,更是合理合法仁至义尽。
这次吴青峰方面再次胜诉,就已经是最好的证明了,希望对方不要再胡搅蛮缠紧追不放了。



